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首次审议密码法(草案)

发布日期:2019-07-05来源:国家密码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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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对密码法(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

密码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特殊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国家安全。为进一步提升密码法治化保障水平,促进我国密码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密码法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李兆宗作了说明。

草案共五章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密码分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实行分类管理。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由密码管理部门依法实行严格统一管理。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草案规定了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的发展促进和保障措施以及主要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和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发展,草案规定的商用密码的主要制度包括:国家鼓励商用密码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健全商用密码市场体系,鼓励和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发展;规定了商用密码标准化制度;建立了商用密码检测认证制度,鼓励从业单位自愿接受商用密码检测认证;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依法使用商用密码、开展安全性评估及国家安全审查;规定对特定范围的商用密码实行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制度等。

草案同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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