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类电子文件形成办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
(GB/T 31913-2015)

发布日期:2016-03-19来源: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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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密码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委办公厅、南京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进、包丰、姚思远、王平、吴宇浩、金灿、王倩、刘悦琦。

为了适应我国电子文件形成办理的现实需要,指导电子文件形成办理系统的建设和使用,提升信息化环境下电子文件形成办理的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文书类电子文件形成办理系统(AdministrativeElectronicRecordsCreationandTransactionSystem,AERCTS)的业务、管理、可选等通用功能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文书类电子文件形成办理系统的建设、使用和评估,也可供教学机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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