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列标准》
(GB/T 33476~33483-2016)

发布日期:2017-04-19来源: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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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列国家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归口管理。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格式规范第1部分:公文结构》(GB/T33476.1-2016)

GB/T33476的本部分规定了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的结构模型及基于XML的公文结构描述。

本部分适用于GB/T9704-2012所述文种的电子公文。党政机关使用的其他类型的电子公文、其他组织机构或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制发的电子公文可参照执行。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格式规范第2部分:显现》(GB/T33476.2-2016)

GB/T33476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文字处理软件制作显示效果符合GB/T9704-2012的电子公文时应遵循的原则、推荐的参数以及公文域实现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的编辑与成文。其他机关和单位制发电子公文可参照执行。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格式规范第3部分:实施指南》(GB/T33476.3-2016)

GB/T33476的本部分规定了使用OFD承载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的具体方法,包括电子公文内容组成和要求、公文元数据、公文结构语义标引、电子签章及外部附件描述。

本部分适用于电子公文标准化套件的开发、使用以及电子公文文件的检测。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标识规范》(GB/T33477-2016)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电子公文标识编码规则以及生成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公文标识的生成和校验。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应用接口规范》(GB/T33478-2016)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公文标准化套件的网页二次开发接口。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及电子公文标准化套件的设计、开发和测试。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交换接口规范》(GB/T33479-2016)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之间以及交换系统与电子公文处理系统间进行数据交换时采用的报文数据格式和接口。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公文系统的数据交换。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元数据规范》(GB/T33480-2016)

本标准依据GB/T9704-2012和电子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定义了电子公文的核心元数据,给出了元数据的扩展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制发与处理。其他机关和单位制发的电子公文可参照执行。

《党政机关电子印章应用规范》(GB/T33481-2016)

本标准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基本法理,定义了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印章的应用要求以及申请、审批、制作和验证流程,在管理和使用流程方面参照实物公章的管理模式,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中应用电子印章的通用要求,包括制章要求、用章要求、验章要求以及相关的安全要求;本标准还规定了签章组件的应用接口和相关约定。

本标准适用于非涉密的电子印章系统建设、电子印章的制作、管理、使用和验证。其他场景的电子印章系统建设可在满足行业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参照执行。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建设规范》(GB/T33482-2016)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的一般性要求、系统架构和系统各组成部分的建设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党政机关处理电子公文的相关信息系统及软件产品的设计、建设、实施和测试。

《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运行维护规范》(GB/T33483-2016)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运行维护(以下称:运维)内容、运维准备、运维执行、运维验收、运维改进和运维过程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

a)各级党政机关信息化部门规范电子公文系统运维;

b)提供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运维服务的组织证明自身的能力;

c)各级党政机关和第三方机构选择和评价电子公文系统运维服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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